沧州市科学技术局
关于申报2018年度省级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科技局,市直有关部门(单位):
为加强我市研发平台建设,确保完成今年全市研发平台建设任务,按照省科技厅《关于申报推荐2018年度新建省级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的通知》(冀科平函〔2018〕29号)要求,现将我市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职责分工
(一)申请单位是平台推荐申报的实施主体和责任单位,主要职责是:
1.依托单位注册并创建申报用户,分配申报用户名和用户密码;
2.申报用户按照《提纲》编写申报材料;
3.依托单位网上审核申报材料并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审核;
4.通论证并经市科技局推荐上报的申请单位,申请用户从系统内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并加盖依托单位、共建单位公章后提交市科技局。
(二)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协助市科技局做好申报推荐工作。
1.负责做好上传下达工作。
2.对照申报指南筛选推荐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。
3.督导申请单位按时完成申报流程中各环节工作。
(三)市科技局是我市省级创新平台的归口管理单位。
1.指导申请单位编制《河北省XXX申请书》和《河北省XXX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》。
2.网上审核申报材料并组织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论证会。
3.将通过论证的各类平台项目推荐到科技厅。
二、时间节点
(一)动员部署阶段(8月16日-8月20日)
拟制并下发通知,各县市区科技局及时将通知转发辖区内各单位,收集并汇总企业申报意愿表。
(二)申请用户填报材料阶段(8月21日-9月9日)
按照编写提纲编写《申请书》和《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》并按照规范收集整理《申请书证明材料》。
(三)网上形式审查阶段(9月10日-9月14日)
科技局计划科对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,对材料中有明显错误或不符合实际的材料退回修改。
(四)组织申报材料论证阶段(9月15日-9月21日)
组织省(市)专家,对通过网上形式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论证,形成论证意见。
(五)完善补充材料阶段(9月22日-10月7日)
按照论证会上专家提出的意见,修改补充完善材料,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最终电子版提交。
(六)材料提交阶段(10月8日-10月10日)
由市科技局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审核并网上推荐提交。审核并统一邮寄纸质版申报材料。
三、相关要求
(一)各县市区科技局一定要高度重视,积极配合,认真对比申报条件,切实将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推荐上来。8月22日之前反馈附件一《沧州市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企业申报意愿反馈表》。
(二)各申报单位接通知后,要认真学习通知文件和相关管理办法。按照申请书和运行实施方案的编写提纲,及时编制《河北省XXX建设申请书》和《河北省XXX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》,规范整理附件材料。
(三)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,确保申报推荐工作有序开展。
联系人:严冬冬 2129112手机(微信号):15132790709
附件:1.沧州市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企业申报意愿反馈表.xlsx
2.关于申报推荐2018年度新建省级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的通知.docx
沧州市科学技术局
2018年8月20日